为政|要认真研究当今中国的政党民主
在西方强势经验和话语体系笼罩下,中国有些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接受了多党制优越于一党制的结论。其最重要的理由是,民主如市场一样,是需要竞争的,竞争性多党制总比非竞争性一党制要好。然而,竞争是否是民主的核心含义?民主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政党实现?竞争又为什么必须发生在政党之间?一党制可以在哪些方面体现民主?这种民主又如何与多党民主进行比较?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
自信心越来越强的中国人早已过了事事到马恩等经典作家那里找答案的时代。即使去找,在一党制和多党制问题上,他们也没有明确的答案。马恩没有确定未来社会必然是一党制还是多党制,恩格斯说“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而这里的共和国形式中是允许多党制存在的。
在列宁时期,尽管苏维埃政党体制发生了从多党制向一党制转变的事实,但列宁并没有从理论上论证一党制比多党制优越。苏联理论界在斯大林之后否定了一党制是社会主义必然规律的思想,但也没有反过来说社会主义多党制是必然规律,而是开始认真探讨在一党制条件下如何发展民主的问题。这种研究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首先,一党制是苏联历史形成的制度,坚持这项制度是必要的,必须明确排除多党制的选择;其次,必须将民主与一党制结合起来,“在党内和社会上存在一种经常起作用的自由对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的机制”,也就是说,必须在党内和党外两个领域并行发展民主。
然而,这种政治改革的努力并没有成功。在国际国内环境的作用下,苏联改革被拉到另外一个不能被改革者控制的方向,并最终导致苏联的崩溃。今天,关于苏联是如何崩溃的,成为中国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崩溃所意味着的改革失败让研究者忽视了当时改革者进行民主理论探索的经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改革失败者经验的忽视,同时来源于“左”和“右”的阵营。前者认为这种研究是危险的,会导致出现类似苏联崩溃的结果;后者认为这种研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党制与民主不相容。这两种倾向对于当今中国的改革都是有害无益的。
实际上,如果认真研究一下民主的逻辑,就会发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一党制和多党制的优劣不持明确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如果民主包含民有、民治和民享三个层面,那么理想的社会主义民主意味着在这三个层面表现得更加完美,完美到一定程度,是不需要政党的。政党是民主不完美的产物,而且主要是解决民治层面的困难问题。
理想的民治意味着人民直接而平等地治理社会;次理想的民治意味着需要从人民中产生代表来治理社会;当人民达到一定规模时,从人民中产生代表会存在困难,就需要政党这个中介。于是政党民主的逻辑就变成:无论是一党领导下的民主还是多党民主,都是从一定数量的公民中产生一定数量的党员,再从党员中产生一定数量的代表来治理国家。
在理想的一党领导下的民主和多党民主下,每个公民成为代表的概率是相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本能地意识到这个逻辑,所以不在它们之间作出普遍性的优劣判断。不过,现实情况很复杂,在某个历史阶段选择了一党制,就不能轻易变成多党制,反之亦然。故而,选择了一党制的国家就不应该囿于当今关于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所谓国际社会主流观点,从而在民主方面不思进取,应该积极研究和发展一党领导下的民主。
如何发展一党领导下的民主呢?有如下两个方向:一是要让政党对社会充分地开放,保证每个社会成员有平等的机会成为党员;二是充分地发展党内民主,让每个党员有平等的机会成为治理国家的代表。在这个过程中,竞争性选举和竞争性选拔过程同样重要。
当今中国的政党民主是“一党领导下的民主”,因为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除了上述两项内容之外,当代中国“一党领导下的民主”还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中国共产党需要承担发展政党之外的民主责任,主要是国家民主和社会民主;二是中国共产党需要承担培养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主要是帮助人民熟练地过民主生活。
(摘自《领导文萃》2016年3月下)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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